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由厦门市审计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年度指标统计表。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厦门市审计局网站(www.sjj.xm.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9楼;传真电话:514865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申报、审批、检查考评等各项管理制度,与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开展市级“马上就办”示范点创建活动及审计信息一起考核,以强化督查和考评机制,不断提高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效。
为加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厦门市审计局设立了“厦门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分管信息宣传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审理处、人事处和计算机处指派业务骨干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日常收集、审核、上报审批、公开、网站维护、检查指导和年度考评工作。同时明确各处(室)领导为制作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负责人。通过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能部门,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职,强化内部管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有序顺利实施。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不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结合实施厦门市审计信息考评办法,建立经办人拟稿、处室领导核稿、办公室会稿、局领导签发的审批程序,严把审核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以防止错漏和严重泄密。同时对往年制定的《厦门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厦门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九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控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趋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保证安全有效运行,促进审计机关的效能建设。
在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突出公开重点,取得显著成效。如对市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撰写的政务信息,同安区政府高度重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同安汀溪水库水源保护区货币化生态补偿实施细则》,确保每年该库区发放生态补偿金有章可循;根据“同级审”查出问题与审计建议,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制定或修订20多项规章,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2014年向市政府呈报审计专报7篇,在披露问题的同时,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监管的审计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我局在“行政执法”栏目公开《厦门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厦门市审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在我局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不断拓宽政务公开事项与范围,在我局网站公开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干部选拔任免、适时公示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候选人选,使各项政务工作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监督促落实,保证各项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全体人员的监督。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依申请公开及答复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在保守国家、部门和被审计单位(项目)秘密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给予公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重要决定公开情况、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录的备案工作。
2014年度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79条。除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外,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机构职能类信息;
2、审计政策法规类信息;
3、审计行政执法类信息;
4、审计业务工作类信息;
5、审计政务动态类信息。
为了便于公众了解、理解和支持审计工作,并有利于公众对审计的监督,使审计工作更加依法、客观、公开、公正,我局主要通过三个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报送市政府办公厅,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公开重要审计政务信息;二是新闻媒体公开。通过《中国审计报》、审计署网站和《厦门日报》等各种新闻报刊和网站,发布重要审计项目的工作动态和审计成果;三是通过福建省审计厅网站的政务公开和三级审计共享平台,公开本市审计重要工作动态等。以厦门市审计局网站为平台,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指南等,在网站予以公开。
2014年度我局只收到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是对“濠头改建区安置房项目”开展审计监督管理过程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关于“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理范围”的规定,“濠头改建区安置房项目”不属于我局审计管辖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关于“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的规定。我局已于2014年7月15日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书面答复该申请人。
2014年之前我局累计受理社会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2件,经局领导审批后,均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给予答复。上述受理2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分别是:2009年受理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为“2003年到2008年厦门市审计局所有审计过的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包括经济责任审计)”;201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为“厦门市红十字会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上述依申请公开按时给予答复2件,其中“同意公开”1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
我局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出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因审计查出的违法案件和违纪违规行为有些涉及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秘密,有的移送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还需进一步侦(调)查,在保密阶段无法及时公开,为此,审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有些政府信息的质量还有待于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针对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今后将着重加强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府信息质量,力争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审计政务信息。二是继续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进一步提高全体审计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全体审计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拓展挖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质量。三是继续加大审计公开的力度。在确保严守国家保密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对确定公开的审计结果、审计整改和审计工作动态,及时在网上公开。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提高网站的信息服务功能。
关于主动公开情况和依申请公开情况无特别说明。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79 |
1755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62 |
1466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1 |
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2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1 |
1 |
行政复议数 |
件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
行政申诉数 |
件 |
主办:厦门市审计局承办: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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