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6月9日至7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审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审计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扎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要求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以严肃的态度、认真的作风、务实的举措,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同时,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把全局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局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局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市委书记点题整改事项3项,牵头认领8个具体问题及30条整改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与跟踪落实。
(三)细化任务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牵头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起草工作,组织集体讨论,并明确要求各分管局领导及牵头处室结合职责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形成初稿后,按规定分别报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委巡察办相关业务处室审阅把关,并严格按照提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
(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整改。局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8次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整改方案细化、专题民主生活会筹备、建章立制等事项。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严格落实问责机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由党组书记及分管局领导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推动整改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相关会议精神,研究提出我市审计系统贯彻落实措施并抓好落实。积极发挥市委审计办服务保障作用,做实做细请示报告。二是加强立项研究谋划。落实提高审计质量若干措施要求,组织召开项目后评估、审计案例、研究成果交流会等,走访调研相关单位立项建议,扎实做好202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工作。三是强化质量管理提升。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日记录、周报告、月晾晒”,强化审计实施现场督导。
2.关于未有效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研究,做好参谋助手。聚焦财政、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殡葬管理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强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审计建议。二是通报表扬,激励比学赶超。及时跟踪综合报告、审计专报等审计成果领导批示情况,在局内网通报表扬质量较高、成效较好的专报。
3.关于统筹协调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召开2025年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通报2024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作安排,就如何进一步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效进行商议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会商。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商议形成2026年市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名单。三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审计结果运用中的贯通协同。走访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单位,转送市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的批示意见,就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提出开展财政政策优化等专项工作建议。
4.关于以市带区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市区联动项目。围绕民生热点,市区联动开展殡葬管理服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定期收集工作动态、召开中期交流会、到各区审计现场指导的方式,加强业务统筹和指导。二是加强业务统筹和立项安排。由业务处牵头,组织各区审计局开展检察系统相关审计。加强立项统筹,把征求各区审计局意见、策划市区联动项目作为2026年审计项目谋划的重要内容,局领导带队赴6个区审计局开展调研。三是推动挂钩联系落地。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区审计局开展不少于1次专题调查研究。四是加大培训调训力度。2025年7月以来,选派区局干部参加上级培训占比较上一年增加了11个百分点。举办全市审计干部集中培训,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长进一步扩大。五是落实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在派员学习上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2025年区级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强化审计质量控制、规范管理。
5.关于震慑效应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综合运用审计谈话、数据分析等多种审计手段,深入核查,对审计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事项,依法移送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
6.关于违规删除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完善制度。修订《审计业务会议规则》,完善会议程序,要求审计组如实报告工作,严防随意删除,保障审计监督严肃权威。二是加强流程管控。制定《审计报告全过程清单》,全过程记录每个审计项目发现的每个问题的来龙去脉,清单分类上会研究或提交领导审核。三是做到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完善调整问题反映途径与方式的过程管理,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7.关于线索移送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重点领域的问题线索挖掘,修订《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工作办法》,深化部门协同,促进审计成果转化。强化能力建设,组织全市审计系统培训,提升审计人员专业素质,提高问题线索挖掘核查的能力。2025年,市本级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事项数居全省第二。
8.关于紧盯重大政策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突出对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强化审计实施方案的审核和执行管理,确保审计目标落实到位。二是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资金审计。已正式出具审计报告,向市政府报送审计专报1篇,推动相关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检查,完善相关制度。三是积极开展教育和养老领域的立项研究。深入开展行业研究,系统梳理政策要求,研究提出教育领域专项审计立项建议。积极开展养老领域审计立项调研,将养老服务领域相关专项审计纳入中长期审计计划。
9.关于经济运行“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围绕“4+4+6”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情况、产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在2025年下半年实施的区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市直部门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大了相关内容的审计力度。
10.关于审计监督覆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审计立项研究。深入主管部门调研财政投融资和国有投资重点项目情况,统筹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项目安排,形成1个投资专项审计立项建议,确定审计目标、关注重点和组织方式。二是动态调整监督重点。深入研究国企改革事权下放后风险下移的新情况,组织实施的市属国企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聚焦投资并购、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高风险业务领域,加大对三级及以下子企业的审计力度。三是强化自身能力建设。选派审计干部参加审计署举办的审计业务骨干能力培训班,增强审计人员专业水平和实战能力。四是强化大数据审计应用。在市属国企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利用大数据审计手段分析被审计单位全级次数据核查相关问题。
11.关于聚焦绿色低碳发展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在局党组会上,集体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建设“厦门实践”的意见精神。二是加强生态文明方面的审计立项研究。梳理建立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象清单、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的部门单位清单,加强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把关。三是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完成重要海湾河口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审计调查,开展1个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二)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12.关于力量投入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局领导每周掌握分管处室审计人员工作情况,现场指导审计组工作,按要求组织审计项目中期汇报。二是强化层层审核把关。持续落实《关于提高审计质量的若干措施》。项目实施阶段,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每周组织审计组人员研讨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加强统筹调度和审计成果审核把关。三是加强年轻审计干部培养锻炼。在审计项目一线培养锻炼审计干部,多名业务骨干均已担任项目主审。
13.关于审计手段单一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大数据审计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完善大数据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归集一套高质量数据、总结一批可推广方法模型、建设一支专业化队伍”为目标,提出9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二是建立数据采集机制。在现有定期采集数据的基础上,新增采集医保、卫星影像等数据。依托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强化数据研究与业务结合。与相关垂管部门建立数据查询通道,拓展数据共享来源渠道。三是提升大数据分析发现问题能力。新增35个方法模型。组织全市审计系统开展专题交流,共享数据赋能审计的思路和模式。在全省大数据审计案例交流竞赛中,有2个案例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三等奖。
14.关于问题定性不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政策法规与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提升审计人员核查反映问题的能力。二是规范业务会议程序。修订《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三是扎实开展研究型审计。各业务处室按分工跟踪研究对口领域,关注政策、改革和风险,提高能力,明辨责任,保证质量。
15.关于督促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回头看”复盘工作。组织对2017年至2024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推动新增完成整改问题38个。二是加大对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跟踪督促。将审计整改工作提示与审计报告同时送达被审计单位,明确审计后续整改进展情况“一季一报”机制。对部分问题整改推进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真改实改。针对问题整改推进缓慢的情况,发函督促相关单位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三是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类型调整机制。对难以按原定要求完成整改的,明确了变更整改类型的途径。
16.关于审核不严、标准不一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审计整改情况认定分级审核机制,严格整改落实情况的审核把关。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提高审计质量的若干措施》,统一问题处理原则,确保对同类审计事项意见标准尺度一致。
17.关于成果运用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系统治理。梳理了2020年以来财政审计查出的反复出现问题,向财政主管部门通报,推动举一反三,组织自查自纠,加强财政领域治理。二是建立审计发现问题通报机制。通过转送审计专报及市领导批示要求的方式,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针对审计指出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2个部门组织各区就同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2个部门完善相关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流程,5个部门(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6项。三是建立国企金融领域问题汇总机制。经梳理总结,2024年以来未新增需要披露的问题。四是及时披露国企金融领域风险高发等共性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金融领域共性问题,出具1份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报送1份审计专报。五是加强国企金融领域审计整改和审计整改“回头看”。推动市国资委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强化国有金融企业考核。
18.关于审计质量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要求,出台6份制度,筑牢制度根基。二是加强现场管理。深化日常研究和审前调研以摸清情况,通过日报告、周例会、中期汇报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的质效。三是强化评估总结。召开项目交流会评估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审计思路和技术方法,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和队伍专业化水平。
19.关于综合效果不好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刻认识“追资挽损”对提升审计综合效能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处理处罚合法精准。二是强化整改跟踪督办。通过“一季一报”机制、现场检查及发函督办等方式,促进应改尽改。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20.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调查研究、带队检查工作。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相关重要文件及党内法规,深刻领会“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与具体职责,从思想根源上强化政治担当。主动认领责任,进行压力传导,向下级明确整改任务,将调查研究等工作纳入年度计划。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要求。召集相关同志进行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在局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开展谈心谈话。
21.关于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及上级党委、纪委最新工作部署与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抓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自觉与政治担当。二是全面自查复盘,健全工作机制。对2021年以来党组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进行系统梳理,重点就“未制定年度要点”等问题进行自查。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领、率先垂范,将整改任务分解至每位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
22.关于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学习《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清单》,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的言行。二是压实管理责任,加强精准防控。要求外派审计组指定廉政监督员,项目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三是严肃执纪问责,组织审计回访。对部分审计项目开展交叉回访,了解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等情况。
23.关于警示教育不深刻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央层面公开通报的多起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等典型案例通报。传达学习了专题学习教育内容,强化对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教育。二是提升警示实效,强化监管结合。在局党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的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上,以组织处级以上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为抓手,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三是提升履职能力,落实一案一整改。机关纪委书记参加了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举办的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审计自由裁量权约束,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24.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廉政谈话责任。班子成员详细掌握廉政谈话整改事项,开展好谈心谈话,并在《谈心谈话记录本》上作记录。二是认真执行干预审计工作行为办法。要求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严肃审计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厦门市登记报告干预审计工作行为办法》。
25.关于政治监督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校准监督靶向。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局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科学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审计。二是优化监督方式。驻局纪检监察组改变听汇报、看材料为主的模式,综合运用列席党组会及局务会、谈心谈话、一线调研、线索起底、政治生态分析等手段靠前开展监督。三是压实监督责任。驻局纪检监察组健全与局党组的专题协商、定期会商机制,督促其扛起主体责任,专题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集体约谈局领导班子成员。
26.关于日常监督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转变监督理念,强化主动发现。驻局纪检监察组将监督“探头”前移,主动到审计现场,注重从日常工作中捕捉问题线索;综合分析研判各类信访举报、审计反馈、巡察移交等问题线索,筛选重要线索。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驻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局务会、参加审计业务会、随机抽查工作底稿、深入审计现场实施现场监督、听取审计中期汇报等方式,点对点监督指导审计组工作。三是聚焦监督重点,突出关键少数与核心领域。驻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纪检监察视角,对多家单位的审计报告开展“解剖麻雀式”研究,聚焦重点领域,分批梳理被审计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审计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27.关于执纪问责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监督责任。驻局纪检监察组将监督探头对准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驻局纪检监察组领导带头深入审计一线,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汇报、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掌握审计进展、廉政纪律与工作纪律执行情况。二是提升专业素养,增强履职本领。驻局纪检监察组领导参加审计署纪检监察组举办的专题培训会,派出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监委、市纪检监察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推动纪检监察专业化水平再上新台阶。三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执纪流程。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审计局修订《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召开组务会研判重点问题,分级分类处置案件线索。
(四)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方面
28.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制度保障。修订《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行为。二是强化制度约束。针对第三方审计人员外聘项目未按规定集中采购的问题,修订《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范了聘请(临时借用)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行为。三是组织学习和自查。组织局采购办人员和处室采购经办人员学习采购规定,梳理2025年以来的采购档案,开展清单式自查。
29.关于资金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对2021年以来的办公费用自查,未发现其他问题。督促全局干部加强“三公经费”有关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报销管理规定。二是修订相关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用茶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通知》。三是强化市内审协会财务管理。督促市内审协会开展费用自查,未发现其他问题。
(五)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0.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将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审计报告列入党组会议事内容清单。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已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报告列入党组会研究,做到立行立改。四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局采购办人员加强对采购规定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3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党组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在党组会议上,确保每次党组书记在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再作表态。三是完善局党组会议事规则。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对研究的议题,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逐一发表明确意见。四是强化会前酝酿。明确议题材料提前2个工作日送达班子成员,保证有充分时间审阅和沟通。
32.关于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统筹谋划年轻干部多渠道锻炼。选派8名年轻干部参加市委巡察、国企挂职和省审计厅审计项目等,安排15名年轻干部担任18个审计项目主审。二是完善传帮带机制。制定《双导师制实施办法》,推动老中青干部结对帮带。三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提高优秀年轻处级干部比例,注重培养使用年轻的处级干部。四是着力引进紧缺人才。统筹谋划公务员招录工作,将部分招录指标用于招录紧缺专业人才。
33.关于用人导向不鲜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刻对照检查。局党组及党组成员围绕用人导向不鲜明等问题进行剖析、查摆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坚持实绩导向。制定了相关职级晋升具体把握原则。三是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强化实绩考核运用,在平时考核中,获得好等次的业务处室人员均承担重要审计任务。四是压实谈心谈话责任。局党组书记和其他局领导与相关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听取干部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意见建议。
34.关于管理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召开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培训会,通过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党组会组织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二是压实个人责任。明确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须签署《报告人承诺》。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局党组对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四是加强教育提醒。分管局领导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管理有欠缺问题对相关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35.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党组会组织学习《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二是开展提醒谈话。局党组书记围绕未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剖析问题,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就“多次缺席支部党员大会”问题,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深刻查摆问题。局党组成员深刻查摆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四是严格审核把关。严格审核把关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并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审核同意。五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党组会和各党支部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党内法规。六是加强自查自纠。各党支部每季度汇总“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及支部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参会情况,相关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深刻检讨,其他支部举一反三开展对照自查。
36.关于党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提醒谈话。机关党委书记就“违规安排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问题,对相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就“选举程序不合规”问题,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抓好学习教育。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加强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党务工作者工作。三是加强日常指导。指导支部在学习教育、主题实践等方面的党务日常性工作。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现党支部书记培训全覆盖。五是强化规范化建设。重新梳理基层党组织届中补选委员工作流程,规范选举流程。借助“厦门党建e家”平台,加强日常巡查。
37.关于发展党员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加强发展党员梯队建设。二是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各党支部通过座谈交流、谈心谈话等形式,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通过党组成员与处室负责人谈心谈话、机关党委书记与支部书记谈心谈话,掌握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情况。三是积极搭建学习平台。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安排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参观主题展等。
38.关于思想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局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要把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二是规范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与局党组会分开召开,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三是认真开展自查。经核查,自巡察反馈以来,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四是学习文件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强调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政治责任。邀请专家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五是开展专项检查。组织调阅了班子成员2021年以来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重点检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对涉及意识形态相关内容进行复盘,开展专项检查。六是压实政治责任。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及处室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就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四点要求,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党组成员深刻查摆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班子成员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研究并落实2025年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及检查考核办法。班子成员到分管处室调研、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工作调研4人次。
39.关于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学习文件精神。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加强对市内审协会和市审计学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领导,分管领导对市审计学会和市内审协会负责人、秘书长谈话1次,开展日常谈话4人次。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局党组重点检查市内审协会和市审计学会,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讲座‘双审制’”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对时任市内审协会相关负责人提醒谈话。
40.关于阵地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和写作培训。邀请专家讲授政务信息写作技巧。二是加强阵地和内容的管理。根据市府办的抽查情况,第一时间对有误的文字进行更正。三是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印发并执行《信息发布制度》,强化“三审三校”工作。四是开展全面复盘。对2021年以来未执行“三审三校”的文章重新审查,删除6条信息。五是进行批评教育。机关党委书记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提出工作要求。
(六)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41.关于上次巡察指出审计全覆盖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审计监督要全面覆盖的重要要求,形式上对所有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审计监督权无一遗漏、无一例外,内容上兼顾质量和效率,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深度监督,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二是加大对部门预算执行和区级政府财政收支的审计力度。2025年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项目4个,对1个区政府开展财政收支审计。
42.关于上次巡察发现的其他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审计震慑效应。综合运用询问谈话、外部调查、分析等审计手段,针对资金违规使用、履职失职等多领域问题深入核查,对涉嫌违纪违法事项依法移送有关部门。二是加强内审监督指导。定期收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资料,监督内审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会员单位培训和参加全省大数据建模竞赛;会同省、市内审协会赴企业、高校调研、交流学习,内审监督指导工作获审计署和省审计厅表扬。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1.关于线索移送不力的问题
深化部门协同,促进审计成果转化,对审计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事项,依法移送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
2.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因2026年度拟招录的紧缺专业人才尚未到位,目前专业结构短板还未完全解决。预计于2026年6月底前整改完成。
下一步,市审计局党组将坚定担负起巡察整改责任,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常态化推进整改任务见底,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推动审计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853055;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0楼,邮政编码:361001;电子邮箱:sjj@xm.gov.cn。
中共厦门市审计局党组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