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5-02-01-2020-007 主题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厦门市审计局 文 号 厦审办〔2020〕42号
标 题: 厦门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审计局会议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审计局会议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审计局会议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4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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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审计局

会议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

为规范局机关会议室的管理使用,提供优质高效的会务保障服务,特制定《厦门市审计局会议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厦门市审计局

20201019  

 

 

厦门市审计局会议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一、会议室基本情况

局机关1013楼各安排1个会议室(每层会议室均配备投影仪),10楼适用会议人数范围在32人以内(不包括加椅子)。如会议人数超过50人以上,使用13楼会议室或另行安排交通大厦的会议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解决。

二、会议室的管理和保障

1、会议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

2、会议室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对外开放。

3、各处室为主召开的会议,人数少时原则上安排在各处长办公室,人数较多的会议可安排在会议室。各处室如需要使用会议室,先向办公室预约;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全局性的会议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解决,做好会务保障;由于未按规定造成事故的,使用处室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负有连带责任。

4、会议室的安排发生冲突时,由办公室总协调,按照先局领导后处室,先预约登记先使用,先紧急后一般,先综合后个别等原则进行调整安排。

5、会议室内配备的桌、椅、投影仪以及水壶、茶具、纸巾等基本设施、日常用品专门用于保障会议室,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拿走或挪作它用。

三、会议室的申请使用

1、会议室使用的处室需提前半天以上向办公室申请预约。召开视频等较大规模的会议向办公室申请预约,并告知会议时间、名称、参会领导、参会人数、特殊需求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参会人数较多的会议,需提前一天以上的时间预约。

2、申请使用的会议室确定后,请使用处室经办人做好有关准备工作,需布置会议室或使用投影仪,请提出说明要求,并提前到会议室进行核实和安装电子文档。

3、如安排的会议室因会议取消、改期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联系办公室确认。

4、参会人员进入会议室后,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爱护会议室的设施设备,保持会议室环境整洁、有序。

5、会议室使用后,使用处室经办人负责检查门窗和电源空调等设施,确保安全关灯关门。办公室负责日常的保洁、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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