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5-03-01-2022-00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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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22年厦门市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2年厦门市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2022年厦门市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14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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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厦门市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订审计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审计工作规划。参与拟订财政经济及其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市政府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直有关部门、区级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财政投资和以市级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点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负责管理的其他地方性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机关行政应诉工作和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区级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区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各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各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审计局包括1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审计局

89

8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厦门市审计局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厦门市委、厦门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施行新修订的《审计法》,以高质量审计工作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认真落实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审计工作有序高效,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厦门市委、厦门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传导落实,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健全市区两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运行机制,在“集中统一”上进一步规范有序。二是完善落实上级关于审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在“全面覆盖”上进一步细化实化。三是严格执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权威高效”上进一步协同联动。

(二)更好发挥审计服务中心大局的建设性作用。经市委审计委同意,17日印发了《2022年度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各类审计项目70个,重点抓好市委部署开展的国企闲置资产情况审计调查、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情况审计调查。一是持续开展政策审计,重点对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二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涉及34个单位41名领导干部。三是突出预算执行绩效,审计24个单位。四是结合经责审计,审计6家国有企业。五是对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关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根据省审计厅授权,落实异地审计项目。六是聚焦民生保障,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

(三)强化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持续抓好“问题清单”和“整改结果”两个台账,持续推动“点问题、批处理”的内生整改机制落地见效。加强对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深度提炼普遍性、规律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形成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审计专报、审计信息等成果,为厦门市委、厦门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四)加强审计数字化和专业化建设。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推动金审三期项目建设。健全数据采集和定期报送机制,推动建立和提高我市审计数据中心数据存储、处理和分析能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贺信重要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加强审计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切实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经济安全的“守护者”。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审计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5,642.6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027.28万元,增长22.2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64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42.6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审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为5,642.6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027.28万元,增长22.2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571.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96.15万元,公用支出575.06万元;

  2.项目支出1,071.4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审计局2022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42.6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2021年预算数增加1,027.28万元,增长22.26%,主要是由于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及“金审三期工程”项目支出预算。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025.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办公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167.56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维护运行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51.84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89.3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2.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1.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652.00万元。主要用于“金审三期工程”项目合同进度款等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8.8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4.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审计局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4.05万元。主要用于审计署、福建省审计厅和审计系统内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9%,主要原因是: 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审计业务费

  1.项目概述

为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按照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规定,审计人员在外出审计时应实行经费自理,审计业务费是开展审计工作所需要的费用。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预算予以保证。”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审计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审计署的要求和厦门市的实际情况,2022年市审计局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审计、企业审计等审计项目,在继续做好对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的基础上,加大对所属单位延伸审计的力度,促进预算单位管理不断规范,注重把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由市审计局各业务部门根据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具体审计项目。

5.实施周期

2022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度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21.84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

(二)信息化系统维护费用

  1.项目概述

为保障审计业务对数据分析服务支持和数据采集、转换、标准化工作等需求,以及市审计局审计信息化运维和局域网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信息化系统维护费是开展审计工作所需要的费用。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审计署财政部关于切实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经费问题的意见》等。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审计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结合业务需求,市审计局2022年拟继续购买计算机协审定点服务、自然资源审计技术服务,并保障现有软硬件和网络安全运行维护、新购置信息化设备、OA审计管理系统维保服务、网络配件采购等需求。

  5.实施周期

2022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度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67.56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

(三)厦门市审计局金审工程三期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厦门市审计局金审工程三期。

2、立项依据

根据《发改委办公厅、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803号)、《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审工程三期项目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审办数据发〔2018〕31号)等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审计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审工程三期项目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审办数据发2018〕31号)及审计署下发的各类建设指南,按照统一工程建设模式、统一工程管理规范、统一运维管理规范,以及统一应用系统、网络、安全、数据等技术规范的要求建设。

5、实施周期

一次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652.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其中:金审工程三期652.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厦门市审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5.06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3.74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增加非编人员经费预算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厦门市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厦门市审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审计局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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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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