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5-03-01-2021-00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厦门市审计局 文 号
标 题: 2021年厦门市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1年厦门市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2021年厦门市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0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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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厦门市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订审计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审计工作规划。参与拟订财政经济及其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市政府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直有关部门、区级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财政投资和以市级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点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负责管理的其他地方性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机关行政应诉工作和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区级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区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各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各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审计局包括15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审计局

行政机关

90

9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继续坚持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加大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的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全面推进绩效审计,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责任追究制。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政策、法律、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关注财政安全、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安全、民生安全、资源与生态环境安全、信息安全,揭示存在的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建议,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厦门市审计局2021年拟完成50个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包含: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项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投资项目审计项目、企业审计项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项目、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精准帮扶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项目、重大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项目等,并完成署定、省定审计项目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审计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615.3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615.33万元。

(一)厦门市审计局2021年收入预算为4,615.3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89.69万元,下降3.9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61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15.3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审计局2021年支出预算为4,615.3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89.69万元,下降3.9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195.9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44.61万元,公用支出551.32万元;

2.项目支出419.40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15.3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89.69万元,下降3.95%,主要是由于增加人员经费与减少部门专项的差额。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审计事务)3,7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办公支出等。

(二)审计业务241.03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支出。

(三)信息化建设178.37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维护运行等支出。

(四)行政单位离退休159.4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5.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94.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用支出。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31.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厦门市审计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市审计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为0,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审计署、福建省审计厅和审计系统内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约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0,与上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厦门市审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1.3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94万元,下降0.01%。其中一般综合定额减少12.60万元,压缩率约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市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8.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1231日,厦门市审计局无公务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审计局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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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厦门市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说明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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