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5-03-01-2017-00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厦门市审计局 文 号
标 题: 2016年度厦门市审计局部门决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16年度厦门市审计局部门决算说明
2016年度厦门市审计局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07 08:08
字号:
分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审计局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行〔201746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级地方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6、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驻厦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厦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与区政府共同领导设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设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设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一)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二)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审计局包括12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审计局

行政机关

85

8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厦门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自觉融入我市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围绕中心,不断加大审计力度。着力对重点领域和行业、重点项目和资金、重点部门和单位的审计监督,完成审计项目102个,延伸审计单位452个,审计专项资金124亿元,提交审计报告141篇,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金额48.84亿元,移送纪检监察等有关单位处理事项19件,移送处理人员11人,移送处理金额3.15亿元。其中,通过对市卫计委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和市社保中心医保基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部分社保卡在多家医疗机构的门诊刷卡行为存在异常,涉嫌盗刷医保基金问题。问题的披露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有力打击了非法人员骗保行为,促进我市医保基金健康运行。

(二)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审计实效。一是提升审计成果。坚持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推进部门数据共享,着力打造高效政府》《我市医保基金亟待“堵漏”》等专报10篇,都得到市领导的批示。二是提升审计质量。坚持重大项目集体审议,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着力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使审计更加紧扣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2016年有2个审计项目获得全省优秀审计项目。三是提升审计方法。将计算机技术与各类审计相结合,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分析。保障房、产业扶持资金、医院等多个审计项目运用计算机审计技术,拓展了审计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了审计效率。四是提升审计整改。结合审计发现的常见问题和典型案例,先后对国资、教育、统战等9个系统单位开展培训,促进有关部门举一反三,达到“审计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抓好队伍,不断打造审计铁军。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管理审计队伍。强化审计能力建设,着力推动处室行业研究、青年讲堂、审计理论研究三项工作,2016年来利用业余时间召开了6次处室行业研究成果交流会,利用周一晚上时间举办了16场青年讲堂,全局审计干部完成课题51篇。抓好审计梯队建设,大力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努力盘活审计人才资源,确保审计事业青蓝相继。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厦门市审计局年初结转和结余314.86万元,本年收入3171.35万元,本年支出2992.2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93.97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3171.3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35.91万元,增长1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149.96万元。

2. 其他收入21.39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2992.2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43.24万元,增长17%,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818.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24.56万元,公用支出194.1万元。

2. 项目支出173.58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992.2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43.24万元,增长1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项级科目)2217.9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22.98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增加,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二)审计业务(项级科目)173.5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1.2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82.7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13.11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转由社保发放。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5.36万元,2016年新增科目。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五)行政单位医疗61.1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0.87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512”人员医疗费用转由社保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26.9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97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七)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7.4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98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拨款减少。

(八)其他支出37.0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拨款减少。

六、“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20.3万元,支出决算20.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为零。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为零。公务用车运行费18.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5%,主要原因是:控制公车运行费用,公车运行费用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1.25万元。主要用于与审计业务相关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3批次、接待总人数90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6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减少,费用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1万元,比2015年增加10.94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更新一些办公设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厦门市审计局

2017-7-3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主办:厦门市审计局承办:厦门市信息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8-10、13楼邮编:361001电话:12345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13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2号闽ICP备20011082号

版权所有:2017©厦门市人民政府(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