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厦门市审计局2017年第一批项目计划安排,为做好厦门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特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目标
以建立完整统一科学的政府预算体系,推动预算公开和财政管理的规范化,促进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审计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设及落实等情况。在关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合规性、安全性的同时,特别注重从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方面发现、分析和反映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推动财政体制改革。
二、审计范围
重点审计2016年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主要涉及市财政总预算会计账、财政专户账、偿债基金专户账、社保补助专户账、社会保险基金专户账以及国库集中支付账等会计账表;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部门预算管理系统、部门决算管理系统、财政总决算管理系统、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数据。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分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了解收入增长的税收贡献率,分析各税种收入完成情况与宏观经济增长及产业结构优化的协调性,客观评价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质量;了解非税收入的规模与结构,重点审计非税收入中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收入。核实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收缴入库情况,是否存在应缴未缴及变相减免;核实所有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的各类企业及事业单位是否按规定标准缴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结合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资产管理信息,抽查核实行政事业资产盘活以及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情况。结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分析涉企收费(含各类基金)的种类与规模,审查2016年出台的各类降费措施落实情况。
(二)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主要审查经本级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是否及时向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批复;预算执行部门是否严格执行预算;预算调整和追加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预算支出科目的使用是否准确,调整是否有依据;有无突击追加预算;有无隐瞒财力,虚列支出、转移、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问题。核实预算支出数是否真实、准确。财政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有无随意改变支出用途;有无存在无预算、无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有无向非预算单位拨款或越级办理预算拨款;审查预算支出转入各财政专户资金的情况;按功能科目分析预算支出完成情况,查找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分析支出结构,了解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等重点支出的预算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审查预算项目库管理是否规范,财政资金项目支出预算是否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市财政是否向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安排资金。审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执行情况,各部门是否对发展经费项目、基建项目和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部门专项进行了绩效评价。审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是否达到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是否限定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方面,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这方面的资金是否逐步退出。核实市本级“三公经费”是否按零增长原则编制预算,实际执行中是否超预算。
(三)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主要审查当年预算收支平衡和资金结算情况。财政收支决算的编制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有无以预留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将预算资金转入暂存科目或财政专户逃避监督的问题;与上下级财政、税务部门及预算单位的结算情况是否真实、合法;有无采取虚收虚支或利用结转,人为调节赤字等问题。预算暂存、暂付是否及时清理,有无将应作预算收入的资金长期挂暂存款的问题;有无通过预算暂存、预算暂付办理资金拨付,脱离预算监督,搞财政虚假平衡的问题。
(四)国库集中支付和国库存款管理情况
审查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有无不按预算和程序拨付资金;检查年终结余资金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关注国库集中支付中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资金比例、国库集中支付与非集中支付的资金比例,检查是否存在规避集中支付的行为。检查预算单位是否违反规定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资金归垫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从零余额账户违规提取现金,大额提现是否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查市财政是否按《厦门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国库现金管理,关注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五)各类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情况
审查财政专户、偿债基金专户、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社保补助专户、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的管理情况。重点审查商业银行开户是否均有批准,核实金库与财政专户资金调度规模,检查预算收入是否滞留财政专户未缴国库、是否存在预算列支转财政专户造成财政资金沉淀情况。核对各种财政专户资金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各专户年度结转、历年结余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核实财政资金在商业银行账户的结存数额,关注存款安全性和保值增值操作的合规性。
(六)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情况
检查上下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是否规范。重点审计市财政是否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是否及时开展提前下达专项的分配、使用工作,是否在接到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后三十日内正式下达区政府,检查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在本级的分配使用情况;检查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情况,市财政是否提前下达对区转移支付预计数,市本级预算安排对区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是否分别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三十日和六十日内正式下达。揭示专项转移支付在项目设置、预算执行和政策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七) 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
了解2016年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规模和结构以及2016年新增债务及还本付息情况,是否落实政府债务报告制度。掌握我市2015-2016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了解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发行规模,一般债务收支是否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务收支是否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偿债资金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检查市财政新增债券融资是否编制了预算调整方案并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执行。延伸审计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债券资金是否严格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或偿还存量债务,是否存在因项目不实、进度缓慢或无法实施造成债券资金沉淀国库的现象。
(八)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情况
摸清2016年底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包括财政专户中沉淀的资金、市本级各部门结转结余资金以及结存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市轨道集团、市路桥集团、市市政公司、市百诚公司等主要国有代建单位账上无项目或项目短期内无法实施的财政资金。关注市财政是否建立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是否及时清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财政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规模是否得到合理控制。关注“资金池”管理模式在跨部门、跨领域资金整合过程中的实际效果。
(九)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根据我市出台的工业、农业、商贸业、建筑业、旅游业等灾后扶持政策,审计市本级预算安排的“莫兰蒂”台风灾后重建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重点延伸对企业恢复生产、公益设施修复、办公楼及公共场馆整修、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的财政补助,揭露资金拨付慢影响工程进度或救助进度的问题;检查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补助资金或骗补的行为。
(十)其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重点关注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节能环保、农林水等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是否实现政策目标,根据项目内容和资金规模选取部分专项资金做重点延伸审计。
四、方法和步骤
利用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部门预决算管理系统、财政总决算系统、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行政事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备份数据进行计算机审计,对大量数据进行筛选、搜索、统计、分析,提高工作效率。采取审阅法、比较分析法等对各项财政业务数据等进行审计。采取观察法、访谈法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解。
五、审计时间
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5月10日。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