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5-11-01-2016-003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厦门市审计局 文 号 厦审行〔2016〕24号
标 题: 厦门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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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第一批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厦审办〔201610号)工作安排,为做好2015年度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制定本审计工作方案。

一、审计工作目标

通过审计,检查学校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学校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各项收入、支出和收费的合法性、效益性,以及会计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摸清家底,查错纠弊,促使学校健全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完善财务管理,促进教育经费规范管理,有效使用。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本次审计的对象是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厦门集美中学、同安第一中学、厦门五缘实验学校、厦门工商旅游学校等4所学校,审计范围为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必要时可追溯或延伸审计。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财务管理情况审计

1、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机构的设置、财会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是否依法履行职责,不相容职务是否进行了分离。

2、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预算的编制和审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合理确定收入预算,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并及时足额上缴应缴预算收入,有无截留、挪用等问题。

2、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有无超预算支出、无预算支出、挤占挪用经费、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挥霍浪费等问题。

3、专项资金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重点审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已纳入扶贫资金管理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和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发放、超标准发放、未按时发放、未及时清理及上缴结余款项、申请资料不完整和不规范等问题。

4、预算调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未经预算变更超范围支出问题。

5、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执行结果如何,如与计划差异较大,应当分析原因。

(三)财务报表审计

1、财务报表编报的原则、方法、程序和时限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2、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完整,有无遗漏、隐瞒或弄虚作假等情况。

3、财务分析的各项指标是否准确,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学校年度财务状况。

(四)收入完整性审计

1、各项收入是否全部入账并按规定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

2、学校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各项收入,重点审计各项收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会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问题。

3、各项收费是否使用合法票据,票据管理是否严格,领、用、存、销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健全。

4、检查非税收入有无执行“收支两条线”,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坐支应上缴财政非税收入等问题,重点审计租赁收入(房屋、场地和设施等)、承包和经营收入(食堂和小卖部等)账务处理情况,有无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五)支出合规性审计

1、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会计核算是否合规,有无弄虚作假、虚列支出、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

2、“三公”经费开支情况,重点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是否严格履行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制度,是否存在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超编制和标准配备车辆等问题。

3、工资外的补贴、津贴、奖金及绩效考评奖励金的发放是否符合规定,重点检查临时聘用人员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有无违反规定发放钱物等问题。

4、购买服务有无履行规定程序,大额购买服务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5、各项支出所取得的效益如何,有无严重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六)结余和专用基金管理情况审计

1、结余的形成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虚增或虚减等问题。

2、各种专用基金是否按规定标准和来源渠道申请或提取,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有无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

3、学校提取或设置的其他基金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核算是否合规。

(七)货币资金审计

1、是否严格遵守公务卡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现金是否日清月结、定期盘点。

2、突击盘点库存现金,重点审计是否存在现金收入未入账、白条抵库、坐支现金等问题。

3、银行账户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月打印银行存款对账单,账表是否相符。

4、函证银行存款,核对账实是否相符,重点审计有无账外设立银行账户和公款私存等问题。

(八)往来款情况审计

1、核对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存在,有无虚列的问题。

2、往来款是否合法,有无挪用事业经费、专项资金或违规拆借资金等问题。

3、往来款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长期挂账的问题,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是否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4、对各项负债是否按照不同的性质分别进行管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或上缴应缴款项。

5、检查代管款项管理与使用情况,重点审计代办经费有无及时结算,做到多还少补。

(九)资产管理情况审计

1、对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是否建立备查、盘点等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清查、核对,盘盈、盘亏是否及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2、设备和固定资产的购置有无计划和审批手续,购置设备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是否列入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重点审计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大宗物品有无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小额物品采购是否按文件规定规范操作。

3、应用软件等无形资产的购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及时、完整登记入账。

4、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报废、调出、变卖等是否符合规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有无账外资产或资产被无偿占用、流失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5、学校出租、出借资产是否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6、资产的状况如何,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固定资产台账是否及时登记,账账、账卡、账实是否相符。

(十)基建项目审计

1、基建项目审批及支出手续是否完备,是否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是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是否及时办理工程预决算手续。

2、基建项目是否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并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重点审计有无重复建设、长期未建成项目、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等问题。

(十一)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审计

工会经费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来源是否合法,支出是否合规,重点审计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转入工会经费,利用工会乱发钱物等问题。

(十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审计

主要检查学校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及其效果,重大经济合同与协议是否合法有效,重点审计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效益如何,有无重大决策失误,有无历史遗留问题,并分清责任。

(十三)其他审计事项

1、助学政策、免学杂费等政策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手续是否完整、有效。

2、社会捐赠、助学等款物,是否按照规定或捐赠人、捐赠单位限定的用途使用,重点审计有无挤占挪用,捐赠资产是否入单位资产账,是否形成账外资产,是否存在变相接受与入学挂钩的捐赠,以及捐赠收入未按规定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办理、未登记入账等问题。

3、联合办学和中外合作办学有无履行规定程序,是否存在违规合作办学或联合办学的情况,办学经费收支是否符合规定,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目前我市对联合办学尚未出台规范性文件,此次审计要重点了解各校联合办学方式、报批或者报备手续、协议内容及经费收支情况,相关处室应将此类问题汇总给行政事业审计处,由行政事业审计处统一从体制、机制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

本次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财务收支审计的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安排如下:

(一)组织方式

1、行政事业审计处负责提出审计工作方案。

2、行政事业审计处审计厦门集美中学,金融与外资审计处审计同安第一中学,企业审计处审计厦门五缘实验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处审计厦门工商旅游学校。

3、各处室安排人员组成审计组,根据本审计工作方案及所审计学校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审计实施方案。

(二)审计时间

2016531前完成审计项目

 

附件:1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常用文件依据目录及电子文档

2以前年度学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附件1

 

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常用文件依据目录及电子文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教〔2012489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328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5号);

6、《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84号);

7、《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10号);

8、《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

9、《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113号);

10、《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三公”经费管理的意见》(闽委教组〔201416号);

11、《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经费管理的通知》(闽教财〔201433号);

12、《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闽财教〔20133号);

1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四个一律”要求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568号);

14、《厦门市市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府〔1996〕综139号);

15、《中共厦门市纪委、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厦财库〔20137号);

16、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厦门市教育局所属各学校2014-2015年度人员编制的通知》(厦委编办〔2014127号);

17、《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的通知》(厦财教〔20136号);

18、《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教育局关于提高全市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厦财教〔201318号);

19、《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厦财预〔201458号);

20、《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厦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厦财购〔20147号);

21、《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将部分预算外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厦财预〔200849号);

22、《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财教〔20114号);

23、《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厦财教〔20138号);

24、《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和中职国家助学金标准的通知》(厦财教〔201540号);

25、《厦门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育捐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厦教局办〔2003167号);

26、《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小额物品采购指导意见的通知》(厦教纪〔20123号);

27、《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厦门市教育系统小额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办事程序的通知》(厦教办〔201116号)。

 

附件2

 

以前年度学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方面,主要有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收入未及时入账,直接坐支;食堂及小卖部承包款转入工会或职工福利基金;违规免收教工子女学杂费;违规收费联合办班招收补习生,未经批准擅自立项收取出国实验班学费;多计事业收入等问题。

二、支出方面,主要有虚列支出,虚报冒领津贴,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过节费、福利费、用餐补贴;公款旅游;课时薪酬管理混乱,未据实发放;未按规定实行支出分类核算,扩大支出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专项经费;多支付食堂承包商学生伙食费,超预算转入食堂账户伙食经费等问题。

三、资产方面,主要有现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形成账外资产,以及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和核销,出售房产未冲减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账实、账卡不相符等问题。

四、其他方面问题,主要有:

(一)购置固定资产和购买服务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未报批;

(三)已完工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四)新扩建校舍保养、修缮、维护费用偏高;

(五)学生退费不规范,未按规定清退书本代办费,违规挪用书本代办费发放书券;

(六)教育发展资助金管理不规范;

(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

(八)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提取专用基金,报销手续和凭证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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