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5-02-01-2018-007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厦门市审计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审计局2018年“同级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内容概述 厦门市审计局2018年“同级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厦门市审计局2018年“同级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07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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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审计局2018年“同级审”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888号)要求,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我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推动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以下简称“同级审”)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精神,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加科学规范,维护政府公信力,稳步推进“同级审”审计信息公开,以公开推进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行政、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

二、“同级审”审计信息公开的内容

主要做好2017年度“同级审”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以及问题整改情况相关信息的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主要公开以下内容:

(一)财政管理审计方面。

(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方面。

(三)经济建设审计方面。

(四)资源环境审计方面。

(五)民生保障审计情况。

(六)国有企业审计方面。

(七)审计建议。

(八)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三、“同级审”审计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同级审”审计工作报告在本局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二)有关“同级审”问题的整改情况、重要审计事项、审计方式方法、审计经验交流等,在本局门户网或上级审计机关报刊和网站、市级新闻媒体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由局主要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细化部门分工任务,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各司其职,积极做好“同级审”审计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加强网站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公开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的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的效率。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加强对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的管理。对要求具体审计结果公开的办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能公开的及时答复,不能公开或只能部分公开的,依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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