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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微”单位审计困局的两点讨论
[发布日期: 2012-03-12 15:17] [字体: | | ]
 

国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小微”政府机构却边缘化。从审计监督管理的角度看,“小微”政府机构也成为审计盲点。

“小微”单位是指单位虽规模小,但是级别不小;在岗人数中少(少于五人),但手中的审批权可能不小;业务可能小,但手中掌握的“财权”可能不小。如果审计人员仅仅看到其“小”、“微”,往往就容易陷入审计的困局当中。

困局一:重视程度不够

“小微”单位人员少,相应的“人头”经费少,所占的财政资金量就小。审计项目从选择上就容易忽略,从根源上讲重视程度天生就不够。从过去经验看,“小微”单位普遍存在七、八年甚至是更长时间未接受过审计,主管领导可能已经换了好几任。这一结果直接导致单位长期挂账。“小微”型单位大部份是一个领导一个兵,长期缺乏内外部监控。

面对上述问题,如果按照一般单位那样一板一眼地进行审计,实施审计过程,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因此,除了审计机关要加强重视程度外,更应从审计方式上大胆创新。如:可考虑作为“同级审”中的一个项目;也可采取对某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进而延伸到单位,同时进行单位财务收支的检查;或者将几个“小微”型单位一并审计。

困局二:审计内容少

由于“小微”单位本身规模小、编制少,审计人员往往把审计内容盯在单位账上,审计的内容寥寥无几。其实 “小微”单位手中掌握的“财权”并不小。“财权”可能是单位能直接开支拨付的专项资金或专项经费,也可能是单位间接掌控的资金。如果审计人员只是就账论账,那么审计过程空泛。因此,应从“小微”单位所赋予的权限来找寻审计的突破口,审计才有可能打开新局面。

审计人员的关注点不应该仅仅盯在大资金上,也不应忽视对“小微”型单位的关注,而应对各类型单位中普遍存在的资金违规规律加以深挖和研究,这样才能在审计的质量上得到升华。

(集美区审计局 傅伟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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