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计动态 > 审计公告
厦门市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2-28 14:40] [字体: | | ]

受市政府委托,市政府秘书长夏长文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做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全面客观反映了审计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明确了下一阶段整改工作举措。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坚持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提出要求,强调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逐项研究落实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市主要领导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阶段性整改进展情况作出批示,要求持续跟进督促尚未整改到位问题,推动如期完成整改。相关部门单位扛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对照问题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二)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流程闭环管理。市审计局强化审计整改跟踪督促,建立“问题登记、跟踪督促、情况反馈、对账销号”机制,实现全流程、清单化闭环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分解到相关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对尚未整改到位问题,通过“一季一报”常态化跟踪、集中组织“回头看”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

(三)从源头上加强整改,推动审计结果转化为治理效能。针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23个部门单位及16家国有企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40项,进一步完善政策兑现审核和跟踪机制,规范招投标和采购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和贸易风险管控等,补足薄弱环节,加强内控管理。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对未经审批租借办公用房、未按要求移交办公用房、危险级房屋处置等问题进行清查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8个问题中,8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28个分阶段整改问题提前完成整改11个,12个持续整改问题提前完成整改2个。

(一)财政和部门预算管理方面

1.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一是强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和本级预算的衔接,在年度预算财力基础上合理编制投资计划。二是制定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指标考评办法,督促加强预算管理收回进度慢及年底前无法使用的资金。三是深化预算编制与执行挂钩机制的运用,对支出进度慢或者短期内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根据实际及时调减预算;对审计指出问题较多、绩效管理不到位、多年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减少预算安排或不安排。四是建立按旬通报机制,督促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

2.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一是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编报要求,明确具体指标应体现支出核心效果,对难以量化的可使用分析评级方式评价。二是督促开展事中绩效监控工作,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预算管理综合考评。

3.进一步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截至2025年10月底,2025年市对区转移支付下达完成率99%。

4.进一步推进资金清理收缴。全额收缴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督促加强非税收入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和收缴

(二)重大政策落实方面

1.科技创新政策方面。一是加强“十四五”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管理和督促验收,截至2025年10月底,新增完成验收项目13项。二是进一步加强科学城建设积极推进人才社区项目,加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培育,新引进季华实验室“嘉禾研究院”项目编制覆盖科学城环东片区的交通组织提升规划方案已有8条公交线路途经科学城。三是修订出台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制定2025年度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申报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补助资金审核机制强化成果转化应用导向。四是进一步强化金融赋能科技创新整合设立规模50亿元的市级科创风投基金,专门用于支持投早投小投科技。加强科技信贷工作管理,建立科技信贷风险分担追偿情况跟踪监督机制和数据联动更新机制。

2.产业扶持政策方面进一步提升产业扶持政策效能加强惠企政策全过程管理,制定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相关条款的审核操作规程,规范政策兑现将技术创新基金纳入2025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范围,结合绩效评价结果研究优化政策。

(三)重点民生资金管理方面

1.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主管部门履行催收追缴职责,截至2025年10月底,已收取18个楼盘项目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

2.进一步强化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项目管理。完善城中村现代化治理管理系统功能,采取定期通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强化对项目建设的全流程跟踪管理,督促加快逾期项目进度,加强竣工项目工程结算工作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进一步推动资产调剂使用、共享共用。一是组织各市直单位梳理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情况,推进办公用房移交处置,截至2025年10月底,已接收10个部门单位1.72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二是已去化空置办公用房1.51万平方米三是升级改造慧财政系统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丰富资产类别,增加智能撮合功能

2.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薄弱环节。一是细化资产登记确权工作相关要求,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加快资产权属办理。二是规范资产账务管理6个部门单位已入账房屋类资产12项;2个部门单位完成5520处安置房及配套资产、51处房产的核销或划转手续。

3.进一步规范资产使用管理。一是通过出租盘活移交归口管理部门集中管理盘活等方式,推动行政事业闲置低效资产盘活。二是规范资产出租管理,出租合同到期的房产,已通过签订续租合同、收回重新出租等方式完成整改。三是通过划拨相关单位盘活使用、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拍卖处置等方式,推进设备、家具等物资处置。

(五)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进一步规范土地和房屋建筑物资产管理。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监管系统建设、统一数据口径12家企业通过优化租赁方案、加强招商等方式盘活去化闲置资产19.75万平方米。7家企业已完成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修缮加固24处、正在修缮加固23处。

2.进一步加强非主业资产管理。主管部门制定市属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办法,对企业非主业投资项目的管理,由备案调整为审核。推动企业妥善化解存量非主业风险,8家企业制定下属低效无效非主业企业清理盘活计划5家企业强化合同履行管理、风险管控、逐步压减非主业业务规模4家企业及时调整项目开发及营销策略促进存量房产去化。

3.进一步加强投资风险管控。1家企业修订或制定对外投资门槛、投资项目论证管理、合资公司经营管理3份制度,加强对投资、担保等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1家企业推进亏损项目处置、挽回损失,并修订或制定投资管理制度、投资风险管理工作指引等7项,完善投资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1家企业完成投资项目的房屋商业用途变更手续,积极推进招商。

4.进一步加强贸易风险管控。2家企业加强上下游特定利益关系审核,停止购销价格倒挂业务,未签合同先供货特批项目均已签订合同修订客户信用管理办法,建立贸易业务风险预警处理机制。

5.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1家企业加强代建项目监督管理制定或修订公路工程分包管理、合同管理等规定,扣减或追回超付的材料价格调差款,推动2个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81个逾期项目(标段)完工验收、12个投用项目完成竣工财务决算。4家企业加强自建工程管理,修订建设工程项目采购管理规定,加强设计方案审核、施工合规性管理、签证变更审核,收回多支付工程款推进4个自建项目完成竣工财务决算

三、正在整改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正在整改的问题均尚未到整改期限,被审计单位已制定整改计划,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跟踪督办,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落实审计整改进展“一季一报”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整改堵点难点,分阶段、分步骤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按要求如期完成。二是强化系统治理,深入分析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努力实现“整改一个、规范一片”,以审计整改实效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深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财会监督等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推动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