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计动态 > 审计公告
厦门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19 15:02] [字体: | | ]

受市政府委托,市政府秘书长黄杰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做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全面客观反映了审计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整改情况,明确了下一阶段整改工作举措。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2023年,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2次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加强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要逐项研究落实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整改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督促各相关部门全力抓好各项整改任务,切实把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效。

(一)聚焦整改落实,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分类推进,全面整改,持续跟踪“问题清单”和“整改结果”两个台账,对账销号。二是开展“同级审”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督促检查,采取实地检查等方式推动整改,2022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100%。三是对2017至2021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账销号18个,建章立制15项。

(二)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整改实效。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整改质量。

(三)推动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强化主管部门审计整改的监督管理责任,注重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推动问题源头治理。针对审计反映的普遍性问题,主管部门不断健全完善相关领域的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推动从系统上、行业上解决问题,努力做到“审计一个、整改一批、规范一片”。

(四)加强贯通协同,形成整改合力。一是加强与人大监督的贯通协同,配合市人大财经委开展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专题调研,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督促加强整改。二是持续加大审计成果在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监督中的运用,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内容。三是加强与国资监管部门的协作,市国资委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四是深化审计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协作配合,完善线索移送、协作调查等工作机制,协同推进解决海域使用金、安置房配售款长年未收缴等难点问题。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底,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整改完成率81.43%,健全完善规章制度21项。从整改情况看,取得较好成效。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财政专户存量资金、非税收入等已上缴国库。二是已追缴逾期未征收到位的土地出让价款和未如期竣工违约金。三是在教育、涉农等重点领域开展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分配,择优评选补助对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预算安排,将部分符合条件的转移支付项目调整为事后补助;做好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跟踪监测和进度通报。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直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相关部门及时分配归口管理的项目支出。二是规范课题费管理,2023年起,市级预算单位已将课题费等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加强资金清理,1个部门逐项梳理分析往来款历史成因,形成清理方案,已完成往来款清理;2个部门已将结余资金上缴财政。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和企业调研力度,优化政策审核兑现流程,提高政策兑现效率。二是建立“免申即享”平台常态化共享机制。三是针对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和企业发放待遇、补贴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分类推进、追回资金,整改完成率64%。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项目和房源特点,制定保障房、安置房和市直管公房盘活去化方案,改革运营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配租、招租流程。二是健全租金预警和催缴机制,通过电话催缴、约谈租户、司法诉讼等方式推进租金追缴,整改完成率96%。三是完善资产财务划转机制,做好资产入账工作,并加强资产管理系统与公房管理系统差异数据的对接、匹配。

(五)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导考核和通报约谈,加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二是结合承接省政府委托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权等工作,优先办理储备土地成片开发、征收和转用手续。三是推动已划拨使用土地的红线办理。

(六)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力度,4家企业对战略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相应调整;1家企业制定清理计划,对下属关停和空壳公司进行清理。二是4家企业修订完善“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三是加强风险管控,2家企业加强项目尽调、运营和投后管理,促进项目达到预期效果;1家企业修订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持续加强业务合规性管理,强化对客户资信贷前尽调以及抵质押等担保措施的办理。四是7家企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11个延期工程项目已完工,18个项目已完成工程结算或竣工财务决算。五是1家企业加强对投资公司、出借资金和担保物的管理,6家企业清理往来款。六是2家企业处置使用效益不佳的生产线,1家企业完成5处房产产权登记。七是1家企业健全内控制度,加强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八是5家企业规范会计核算。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的事项或历史遗留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督促落实,推动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快落实、一抓到底;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强化建章立制,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二是推动标本兼治,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推动从源头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控制风险,加强对屡审屡犯问题原因的分析,有效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深化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深化审计成果在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监督中的运用,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