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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印发《厦门市审计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8-03 17:24] [字体: | | ]

各处室、各党支部:

经研究,现将《厦门市审计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厦门市审计局党组

201646

 

 

厦门市审计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6年我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部署要求,紧贴审计工作实际,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廉政教育和监督执纪,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审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

一、贯彻“五抓五看”,落实主体责任

(一)深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根据“五抓五看”要求,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党组书记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协助职责,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把主体责任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各审计组长对本审计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报告全组审计人员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况。

(二)强化压力传导,突出监督问责。对照责任清单,对“两个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强化党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压力层层传递、工作层层到位。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处室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之中,坚持“一票否决”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等制度执行到位。对党规党纪松散、管党治党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组织和人员责任。

二、开展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中心组成员、支部书记要将学习情况向支部进行传达,并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带动全支部深入学、反复学。要将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与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结合起来,与继续抓好“三严三实”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制度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结合起来,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

(二)结合“两学一做”,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按照中央要求和部署,2016年将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要将“两学一做”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把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六项基本条件和党员八项义务作为教育重点,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同时要加强岗位廉政教育,落实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制度;要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以市纪委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身边发生的陈培新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入剖析,对照分析,自警自省,牢记底线。

(三)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氛围滋养廉洁品性。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突出先进思想和廉政文化内涵,依托“青年讲堂”、“读书讲坛”等平台,开展家风家训、廉政征文等廉政文化活动,将廉政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建设,使干部职工人人想廉政、人人说廉政,时时受熏陶、处处受激励。强化道德教化功能,大力宣传、表彰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学榜样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一)健全廉政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办法。积极探索落实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的配套制度,建立条块清晰的廉政制度体系,同时要认真梳理、修订现有制度。按照“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督办、可追究”的要求,完善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晰责任主体、内容、标准、时限。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完善机关经费开支、公车管理等制度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差旅和办公用房等方面的配套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人选实行“凡提必查”,并按规定开展随机抽查。

(二)以规范审计权力运行为重点,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坚持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审计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围绕已经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实现对审计业务全程、所有职能岗位、内部事务管理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认真落实审计公告、审计组廉政自查、审计组廉政意见反馈、审计组廉政承诺等一系列审计廉政制度,加强审计现场的廉政风险防控,促进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四、严明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

(一)增强“四个意识”,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切实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必须毫不含糊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严守组织纪律,坚决落实“四个服从”,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守廉洁纪律,坚持依法审计,自觉遵守“八不准”审计纪律和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各项规定,杜绝以审谋私;严守群众纪律,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和帮助;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报告制度;严守生活纪律,注重日常工作、生活、交友细节,从严要求自己和亲属。

(二)发扬优良传统,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坚持和发扬党三大优良传统作风。一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文明审计,要认真听取被审单位的意见,规范处理审计发现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审计一线,了解并关心审计人员思想状况、工作情况、生活情况。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实行研究机制,大兴读书之风和调查研究之风;落实交流机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健全汇报机制,以压力激发动力,促进审计人员爱岗敬业,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四是深入开展纠风民评工作,以引导审计人员践行核心价值观、弘扬审计精神、体现“实、高、新、严、细”的工作作风为目标要求,形成文明审计、务实创优的良好风气。

五、严格监督执纪,实践“四种形态”

(一)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一是加强对局党组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监督,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因公出国(境)等工作上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考察人选发表意见,落实新任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二是加强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工作的监督。纪检组、监察室要继续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和腐败问题列入干部纪律审查重点;要把握重要节点,每逢重大节日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加强对审计人员的监督。建立局领导带队抽查一线审计人员工作纪律遵守情况和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机制,特别是对迟到早退、“口大气粗”、“以审谋私”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落实廉政审计回访制度,通过机制创新鼓励被审单位反映真实问题、提出中肯建议。适时进行实地“暗访”,听取被审计单位一线人员对审计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的真实反馈。

(二)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特别是要完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着力抓早抓小,防止轻微变成严重、违纪走向违法;要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监督检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开展情况,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对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从严从快查处,对照“四种形态”做好案件线索分类处置工作。

六、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反腐作用

要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客观求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鼓励创新、坚持推动改革,坚持“两手抓”,着力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二是关注征地拆迁、惠民资金、扶贫资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加强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尤其是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情况以及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情况等的审计。四是认真纠正和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盯住微权力,打击微腐败。五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廉洁用权。六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揭露、纠正“四风”问题。要注重将审计监督成果用于制度建设,在严肃处理审计发现问题的同时,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提出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强化监督等建设性意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积极发挥审计的反腐“利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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